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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 清朝案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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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上,审理罗绮林控告同族长辈罗文来强奸妻子王氏一案。

罗绮林的姐夫黄宪书还专门写信,请求严办。

罗文来家境富裕,还有州同职衔,得知被控告后,反咬一口,称是黄宪书唆使讹诈。

杜凤治先让罗氏族绅秉公查处复命,但族绅们迟迟不肯表态。

典史谢鋆受托审讯后回报说,罗文来见王氏年轻貌美,又有钱好色,虽然仓促之间未必真的成事,但两次调戏、意图奸淫是免不了的。

杜凤治内心也判断,罗文来身为尊长,见色起意,手足言语之间必定有过调戏。

因为罗文来身份不低,又是尊长,若按强奸有服亲属定罪,依法是死罪,又没有确凿铁证,族绅也有意包庇。

杜凤治便选择大事化小,等族绅出面称奸案无据后,以行为不端、有伤风化为由,罚罗文来一大笔银子充作城工费用,然后将其释放。

罗文来除了罚款,还暗中花费不少钱财打点,而弱势的罗绮林夫妇伸冤无门,最终只能忍气吞声。

《刘亚同被控强奸使女案》

同治十二年闰六月,杜凤治在南海知县任上,审理使女欧天彩控告刘亚同强奸一案。

杜凤治在日记中主观判断,此事应该是两人先通奸,刘亚同答应给欧天彩银两,后来欧天彩反悔才告强奸。

刘亚同的母亲李氏为了抵挡控告,反告欧天彩偷窃。

杜凤治并不相信偷窃的说法,却有意大事化小,传刘亚同的亲属上堂,这些人自然不会做出不利刘亚同的证词。

按察使的幕客孙应堃也出面为刘亚同说情。

堂讯时,杜凤治称双方所控都无确凿证据,又查明刘亚同还欠欧天彩二十两工钱,便打算判令刘亚同出六十两银子了结此案。

欧天彩在堂上哭着恳求申冤,不肯接受银两签字结案。

杜凤治主意已定,不再允许她上控,最终判罚刘亚同银子数百两。

直到杜凤治离任,判给欧天彩的六十两银子仍存放在县衙,她始终不敢领取。

身为弱女子无力抗争,此案也就此压下。

《陈、梁互控奸拐案》

同治十三年,杜凤治在罗定州任上,审理陈贤书控告梁奕六火等人强行轮奸其女儿。

而梁袁氏反控陈贤书的侄子陈木成、陈金水诱拐梁奕六火妻子陈氏的互控案件。

梁陈氏供称,因被丈夫责打,邻居陈贤书的妾室蔡氏让她暂避娘家,又让陈木成、陈金水带她到辛屋寨辛木安家居住,四个多月后才被家人寻回,其间并未被奸淫。

杜凤治认为,陈木成兄弟虽无明显拐卖痕迹,但实际上确有诱拐行为,而陈贤书控称的轮奸一事毫无证据,很可能是为了抵制对方的拐案而捏造。

当时陈贤书的女儿已经出嫁,不便传唤验讯。

杜凤治将陈木成、陈金水薄责处置,又因正值农忙,把涉案所有人一并释放,以免耽误收割。

不料梁陈氏回家后,因家中为了寻她、打官司耗尽钱财、变卖田产,遭到家人埋怨数落,年仅十六岁的她羞愤之下服断肠草自尽。

梁奕六火等人请求免予验尸,杜凤治见其无外家追究,便同意免验。

后来杜凤治从练绅处得知,真正诱拐梁陈氏的其实是陈亚灿,与陈木成兄弟无关,而陈贤书女儿被奸一事,真凶也是陈姓族人,与梁奕六火并无干系。

不久陈贤书病亡,梁陈氏已死,两家财力耗尽,差役绅士也不再关注,此案便再也没有继续办理,真相始终未能完全弄清。

《熊梁氏控梁陈氏将女改嫁案》

同治十三年,杜凤治在罗定州任上审理婚姻纠纷案。

熊梁氏控告梁陈氏悔婚,把女儿改嫁潘以昌。

梁陈氏则称,女儿原本许配给熊梁氏的长子,但未过门长子就已去世,如今女儿二十三岁,熊梁氏却让次子熊亚木冒名迎娶。

杜凤治初审发现,熊亚木自称二十一岁,身形却像十五六岁,与婚帖八字不符。

他判断梁陈氏未索回婚帖、退还聘礼就擅自改嫁,确有不妥,而熊梁氏则是被讼棍教唆,想以次子冒长子强娶儿媳。

杜凤治反复劝说熊梁氏,愿意判令归还聘礼,让她为次子另娶媳妇,但熊梁氏执意不肯。

杜凤治又查出州署书吏熊禧为熊梁氏代写呈词、包揽诉讼,便将熊禧收押施压,又让为熊梁氏作保的绅士彭肇庄劝说她认罪具结。

随后杜凤治判令梁陈氏交还聘钱,媒人退还谢礼,潘以昌缴纳银钱作为熊亚木另娶的费用。

因潘家贫穷,数额一再减免,又罚包揽诉讼的熊禧出钱相助,最终凑齐四十千文交给熊梁氏,双方和熊禧都签字结案。

杜凤治看两边都是穷人,于是尽快平息官司。

《陈天锡抢婚案》

同治十三年,杜凤治在罗定州任上审理陈天锡强抢欧临昌之女,并当晚逼迫其与自己侄子圆房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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