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51章 雍正:废除贱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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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过即便如此,明朝的法律制度上,也从来没有说,这群乐户或者乐妓应该世世代代为贱民。
因为《明实录》里面,有过这样一段记载。”
“明英宗时期,有一位大臣的上奏记载:我深切地看到山西一带有很多乐户,男子不耕种田地,女子不纺纱织布,淫乱放纵成为风气,靠游荡混饭过日子。
那些没有才能的官吏,常常叫她们唱歌跳舞,奸淫她们,趁机嘱托她们为自己办理公事,来毒害善良的百姓。
请求下令让各地核实,全部让他们恢复平民身份,来提供徭役和赋税。官吏嫖宿娼妓的,按照律法罢免官职,不许花钱赎罪官复原职。”
“而皇上,全都听从了他的建议。”
把这个话题讲到这里,金禾忍不住笑了起来。
“明朝这个儒家文化氛围和封建皇帝制度,压根就不存在皇帝让官员去青楼享受的想法。事实上,他们对此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。”
“现在我说一段明朝对这种事情的历史记录,律法规定:官员宿娼的,杖责六十,且因为其行为有亏官德,还要罢除他们的官职。”
“还有官员挟妓饮酒,律法没有相关直接记载,犯事的人会按‘不应为’的律条判处杖刑,然而即便如此,也还是要免去他的职务。
当时还有大臣觉得,这似乎不符合量刑轻重的标准,于是上奏:请陛下下令让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商议拟定相关事宜。”
“皇帝也当即下令,让司法部门商议这件事。”
“当初,僧官常琇拜已故的南和伯方英为义父,于是沈煜、泰宁侯陈桓、礼润伯曹振、锦衣卫指挥王珩,都与他交好。
常琇到各家喝酒,各家都安排了歌女奏乐,他曾经在沈煜的座位上,起身去更换衣服,马上招来歌女行苟且之事。”
“后来他的徒弟告发他侵占寺院财产,于是他被揭发与英妃私通并狎妓的事情,供词还牵连到了沈煜等人,他们都被送到锦衣卫审讯核实。”
“都察院商议拟定,相关人员各自按罪行轻重受到不同的处罚。”
“皇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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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1章 雍正:废除贱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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