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6章 朱元璋:巨大谣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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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发觉,可依照年老有疾的规定,用钱财赎罪。”
“若在七十九岁以下犯了死罪,到八十岁时被发觉,或者在有残疾时犯罪,到病情严重时被发觉,可向上请示,由朝廷裁决。”
“八十九岁时犯了死罪,九十岁时罪行被发觉,可不予论处,不属于收取赎金赎罪的范围。”
这话一出,直播间的乐子人们都哈哈大笑起来,刷屏调侃:
“咱们现在的监狱,也不喜欢收老人,是真的麻烦。”
“甚至还怕这群老人碰瓷,没德行的老人,是真的毒瘤。”
金禾也跟着哈哈大笑,点头道:“坏人变老了,依旧是垃圾,不能因为他是老人,就必须尊重。以后若是机器人都能出来执法,那时候可就精彩了。”
“按照明朝的规定,每服劳役一个月,可用七百文钱来赎罪。
若已服劳役一个月,除准许用七百文钱赎罪之外,还有十一个月未赎罪的,应当收取赎罪钱七贯七百文,其余情况,依此类推。”
“徒刑和杖刑两项,分开处理。除妇女之外,其余囚徒被判流放的,皆用杖刑处罚,不准赎罪。”
“当时新的条例规定,犯奸淫、盗窃以及收受赃物的人,属于品行有亏,一概不许赎罪。”
“被罚做苦役的人,后来大多折合工价,缴纳宝钞。宝钞制度崩溃之后,又改为缴纳白银、粮食,但是运灰、运炭、运石、运砖、运碎砖的名目,依旧存在。”
“总体来说,明朝的赎罪制度,主要针对官员和老百姓的轻罪,那些严重的罪行,并不适用于花钱赎罪。
不过偶尔朝廷缺钱时,会短暂开放重罪赎罪的通道。”
“所以在明朝,役赎成为了平民的主流赎罪方式,有钱的纳赎,没钱的服役,制度制定得最细致,适用范围也最广。”
话题聊到这里,直播间的观众和各时空的人都心知肚明,重头戏要来了。
既然已经讲完了其他朝代,那喜闻乐见的清朝,终究是躲不过去的。
第226章 朱元璋:巨大谣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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