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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 清朝后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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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清穿小说流行了这么多年,这一章番外就说说清朝后宫的研究,虽然之前也说过,这次具体一点。】

妃嫔的私有权,不断被清代皇帝削弱,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嫁妆。

按照清代的婚姻习惯,家里女儿出嫁,无论门第高低、家境贫富,都会尽量为女儿准备嫁妆。

清朝初年,妃嫔嫁入皇宫时,不仅会带宫女进宫,也会带一些财物作为嫁妆。

在这些财物的处理和分配上,她们有相当大的自主权。

康熙七年,顺治帝的遗孀恪妃石氏去世,宫廷按照她的遗嘱,把她使用的金钗等物品留给她的母亲。

康熙十三年十月十一日,内务府档案记载:“贵妃因为银子不够,交出一个银脸盆,交给管领德赫图等人熔化取银……”

皇上下旨:知道了。

这些都体现出她们对自己财物有支配权。

但从清代中期开始,妃嫔的财产权开始下降。

乾隆六年十二月初七,乾隆帝下谕旨说。

“各位太妃所用的一切物品,都是圣祖皇帝赏赐的;各位母妃所用的,也是世宗皇帝赏赐的;就连现在皇后所用的,都是朕赏赐的。

各人要守自己的份例,节省开支,不许把宫里的东西拿给自家亲人,家里的东西也不许往宫里送,显得小家子气。

今后,自家亲人除了进宫请安问好之外,一律不许有其他违规举动。

以前朕曾经多次严传谕旨,你们也只是一时小心,过不了几天就渐渐懈怠,这一点朕心里非常清楚。

从今往后,你们要时常稽查,如果各宫首领太监里有人不谨慎,在宫里宫外搬弄是非、传话泄密,一旦被查出或是被人告发,一定要从重惩处几个人,以儆效尤。

如果这些事被朕亲自查访属实,那就是你们总管太监的罪责。

从前圣祖皇帝教训你们的谕旨,到世宗皇帝时,大家都恭敬遵行,到朕在位时,也依然应当恭敬遵行。

如今朕所下的教训谕旨,你们也应当永远遵行。就算将来你们不再担任总管,后来接任的总管,也一样要永远遵行。

你们把这道谕旨严厉传达下去,务必让所有人都知晓。”

所以乾隆之后,清朝后宫就大变样了。

清朝中后期的宫廷制度里,无论是皇后还是其他妃嫔的嫁妆,都由宫廷准备,不再需要娘家置办。

这些由宫里准备的嫁妆,会在妃嫔入宫之前,以纳采或者赏赐的名义赐给妃嫔娘家,入宫前一天再由娘家抬进皇宫。

在这种制度下,妃嫔的嫁妆就只是徒有虚名。

直到光绪皇帝大婚,这种制度才稍微松动,但也只是规定嫔、贵人由宫里赏钱,置办普通衣服,其余朝服、吉服、家具、古玩、用品仍然由宫里准备,让娘家置办的普通衣服也由宫里出钱,本质并没有改变。

所以清代中期以后的妃嫔,从成为后宫主位的那一刻起,一切生活所需都由宫廷配给。

理论上,家里的财物、仆役都不能带进宫,实际上切断了她们和娘家的经济联系。

在这种情况下,在宫里生活的妃嫔虽然手里有不少财物,却只能用于后宫内部的交际和赏赐。

但后宫是有人情往来的,尤其是统管后宫的皇后、皇贵妃,因为涉及范围广、要处理的事情多、接触的人多,人情开销更大。

清末服侍过光绪皇后的太监信修明记载说。

“我亲眼见到的,光绪皇后在去世前,因为公费不足,再怎么节省也不够开支。

皇后有时自己诉苦,每一季得到的公费,怎么节省也不够用。每年三节两寿,给太后、皇上的两份供品不能少,虽然太后、皇上也有赏赐,但总比不上两份供品花费的银子多。

和各王府王妃、命妇交往,也是一笔正当开销。

宫女以做针线为主,买针线、带子、锦盒之类都要花钱。

一位主子不管地位高低,对皇上宫里的太监、太后宫里的太监,小角色不用赏赐,高级太监每到过节,身为皇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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