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8章 雍正:罪犯天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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讲完了货币化赎罪的故事,金禾转头和众人分享起了雍正搞的另一件大事儿:
“之前不是经常吐槽乾隆搞出了议罪银吗?其实这事还是跟雍正学的。
顺治康熙时期也有类似制度,雍正把这法子发扬光大后,乾隆全盘继承,还把这些银子搞成了自己的私库。
那雍正是怎么发扬光大的?还是跟赎罪货币化改革脱不了关系。”
“《纳赎诸例图》确定之后,雍正当即在刑部专门设立了赎罪处,就管犯人赎缓这一件事。
这个机构直接隶属刑部,专司官员与平民的纳赎银事务,由刑部堂官从各司选派人员兼办,满语叫‘乌布’、汉语就称‘差委’。
核心职责就三件:核验赎银数额、逐案登记造册、汇总解缴户部,硬生生堵死了地方截留赎银的所有空间,确保每一分赎银都全额缴入中央国库。”
“没错,这么一大通改革,翻来覆去折腾这么久,核心还是为了把天下所有的银子,都扒皮刮骨弄到中央来。
顺治、康熙朝根本没有专门的‘赎罪处’,赎银多由地方按察司、州县自行管理,中央只做事后核查,地方能留存的比例高得很。
雍正设这个赎罪处,既是赎刑货币化的收尾,也是财政集权的制度保障,直接标志着赎刑的所有收益,从‘地方分润’彻底变成了‘中央独占’。”
“可就算把地方的赎银全收归中央,雍正也总觉得钱不够用。
更何况他后来西北边境还要打仗,军饷粮草处处缺钱,为了快速筹钱,他又推出了另一个敛钱政策。
雍正十二年,他正式推出‘预筹运粮捐赎例’,直接把赎刑的范围扩展到了部分死罪、军流罪,赎罪处同步承接这类大额捐赎的全流程管理,进一步放大中央的财政收益。
这法子,就是后来乾隆议罪银的前身,一模一样的路子。”
话题刚刚开启到这里,直播间的乐子人早就跟着金禾笑作一团,弹幕刷屏不停:
“现在我总算明白,雍正为什么能留下一个几千万两银子的国库?纯纯的敲骨吸髓,扒皮吸血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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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8章 雍正:罪犯天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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