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7章 雍正:扒皮吸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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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百姓,几乎无法通晓,更无从遵守。”
“这极大地加剧了司法腐败,为胥吏上下其手、操纵诉讼,提供了可乘之机。”
这么一通直白的解释,直接让秦始皇和刘彻眉头紧锁,面色沉凝。
这般毫无章法,朝令夕改的王朝,还有何律法可言?与乱世何异?
诸葛亮此刻亦是痛心疾首,连连叹息:“毁我华夏根基!千百年以来,先贤们呕心沥血制定的法律,传承的法治精神,竟在未来被这般践踏!”
金禾这边,也忍不住疯狂吐槽,语气满是鄙夷:
“由于‘律’不可动摇,所有的社会新问题,都只能靠堆砌新的‘例’来解决,导致整个法律体系头重脚轻,冗赘矛盾。”
“其他朝代当然也会对法律删删减减,可每一条法律的修订,都要经过群臣反复讨论,有了新的法律,便要删减旧的、不合适的条款,始终保持法律体系的严谨。”
“所以我早就说过,带清就是个落后、倒退的国家,连基本的法律都整不明白。”
“一方面,可以说他们是故意为之。乾隆将‘律’文固定,实则是放弃了对根本法的修订,转而全力经营更易被皇权直接操控的‘例’,便于皇帝和亲信直接干预司法,操纵审判。”
“另一方面,也可以说他们本质上就是没文化。律法修订,本是极为严肃的事情,至少咱们的汉人王朝,对待此事,皆是慎之又慎。”
“比如宋朝时期最著名的‘阿云案’:一名叫阿云的女子,在母亲丧期未满时,叔父为了钱财,强行将她许配给韦阿大,一个相貌丑陋的农家汉。阿云不愿,后因谋杀丈夫未遂,被官府抓获。”
“此案引发了司马光与王安石旷日持久的激烈辩论,核心争议点在于,是应当严格按照律条,判处阿云死刑,还是考虑到她的自首情节,以及案发时的特殊身份,予以减刑。”
“这场争论持续了十几年,甚至惊动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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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7章 雍正:扒皮吸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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