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0章 带清:裤裆治国
诗和远方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
http://m.dingdian88.com)
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第(1/3)页
“这个案件还挺出名,我还看过很多人介绍过乾隆时期的离谱杀人案,前因后果是这么回事。”
“皇帝对内阁、刑部下谕旨说:刑部上报审议浙江省一件案子,百姓张云湰,和邱方玉的母亲汤氏、以及邱方玉的妻子曹氏通奸。”
“后来汤氏、曹氏和张云湰合谋,把邱方玉勒死,事后曹氏畏罪上吊自杀。”
“刑部判决:汤氏是亲生母亲,依照‘亲母因奸谋死子女’的旧例,判发往伊犁给兵丁为奴。”
“这虽然是按旧例办理,但我仔细看案情,觉得判得太轻了。”
“汤氏先和张云湰通奸,被儿媳曹氏撞见。”
“汤氏怕曹氏泄露,就引诱儿媳曹氏也一起和张云湰通奸。”
“后来曹氏贪恋奸情,汤氏就和曹氏、奸夫一起合谋,把自己的儿子邱方玉勒死。”
“现在,儿媳曹氏因为谋杀亲夫,本来该凌迟,已经自杀,不再追究。”
“但亲生母亲汤氏,虽然是长辈杀晚辈,可这事完全是因通奸而起:她不但自己淫乱,还拉儿媳一起通奸,又因为儿子碍事,就听儿媳的话把儿子杀了。”
“这种行为,已经和儿子恩断义绝。如果她儿子邱方玉没有兄弟子嗣,”
“那汤氏这一杀,就等于让婆家、夫家绝后,关系极其重大。”
“旧例规定:亲母因奸杀死子女,不管是不是主谋,都只判发往伊犁为奴。”
“当初这么定,是因为母子天伦,不能和普通人杀人一样抵命。”
“但现在这个汤氏,自己淫乱无耻,不顾廉耻,没有夫妇伦理,又哪里还有母子情义?”
“乾隆认为。同样是母亲杀子女,亲母、继母也要区分。”
“继母不是亲生,心肠残忍,杀死前妻之子,罪行本来就更重。亲母虽然是亲生,但如果是因奸杀子,也必须和继母一样重办。”
“如今世道越来越差,人心不如古代,”
“居然有人无法无天、蔑弃伦常,行为和禽兽枭獍一样。我每次看到这种灭伦大案,都不忍心朱批,”
“因为我作为皇帝,不能用道德教化百姓,导
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第290章 带清:裤裆治国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