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3章 大明:夺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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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。”
“这就是这位文人的全部记载了,但明朝有过夺情经历的官员,还挺多的,另一个人,就是大家都知道的于谦。”
话讲到这,金禾都笑出了声:
“明朝就这么几个知名的大臣,基本全都经历过夺情。”
“明朝文人的记载是这么说的,当时边境战事吃紧,只有安福人刘球、同乡罗亨信,能在祸患未发时就看清苗头,恳切地向朝廷进言预警。”
“可惜太监王振对此昏昧无知、毫无察觉,态度强硬、根本不听。”
“朝廷重新任命于谦为兵部右侍郎,留在京城主持兵部日常事务。”
“在此之前,于谦父亲去世,他按制回家守丧,皇帝却下旨让他夺情起复,提前回朝任职。”
“于谦多次上疏,请求守满三年丧期,都没被批准。”
“朝廷还专门派了行人司官员汪琰,前往于谦家乡主持祭祀、协助办理丧葬事宜。”
“丧事办完,于谦回京朝见皇帝,于是恢复原职,留在京城任职。”
“不久,于谦又接到母亲去世的消息。但当时边境战事正紧,朝廷依旧下令让他夺情起复,不准回家守丧。”
“正统十四年八月,修撰彭时遇母丧,朝廷派遣校尉至其家中,宣召彭时入朝,令其与商辂、陈循一同处理政务,彭时屡次上奏推辞,朝廷未准,令其夺情任职。”
“天顺元年,刑科都给事中乔毅、右给事中尹旻上奏:近来臣下大多奔走钻营、毫无廉耻,将夺情起复的官员视为能吏,嘲笑守满丧期的官员为不称职。
为人子的本分既已缺失,为人臣的节操又怎能保全?此事关乎纲常,绝非小事。
应查考景泰年间被夺情起复的官员,皆勒令其回乡守满丧期,并将此定为永久法令。英宗准奏。”
“也就是说,干这事儿的人挺多,以至于官员和皇上能为这件事情反复讨论。但实际上,皇上想用一个人的时候,依然会执意夺情。”
“天顺二年,朝廷下令:官吏将旧丧诈作新丧请求丁忧的,发配至顺天府、昌平、遵化、蓟州等地为民。”
“原籍为顺天府的,发配至口外为民。若双亲尚在,诈称其死亡的,发配至口外、独石等地充军。”
话说到这,金禾再次笑了起来:
“有这个规定,就说明当时肯定有人假办丧事,钻制度的空子。
这让我想起了生活中遇到的事情,为了举办宴席收份子钱,前年说过50大寿,三年之后又说过60大寿,这事儿在我们现在也挺多的。”
“所以大明的官员确实花活比较多,这事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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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3章 大明:夺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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