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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5章 雍正:奸顽佃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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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雍正五年定例,乾隆五年正式纂入《大清律例》,全国统一适用。”

“所以还是雍正厉害呀!首创‘奸顽佃户’法定专名,从通用债务条款中独立出来,明确针对抗租欺慢行为,打击目标更精准。”

“从‘民诉可官追’变成‘官必追必罚’,官府主动介入,勒追给主,地主追租的成本与风险大幅降低。”

“条款入律之后,全国统一裁判尺度,地方没有任何弹性。

‘抗租即杖’成为常态。你们就说,地主感不感激这个法律吧?”

朱元璋不由得冷笑出声:“这世上,有几个被欺负的地主?”

张居正此刻不由得感叹:“难怪这清朝这么快就统治稳定,原来是天下地主归心了。”

讲完这段法律的由来,金禾对后续产生的事情简单介绍了几个。

“乾隆七年江阴县告示:‘尚有抗欠新租致业主具控者,定当立拿,游示各乡,仍押吐退,另行招佃。’”

“乾隆后期江西宁都州章程,原文:欠租分级惩处,现年责惩勒限;欠二至三年枷号一月、杖三十;欠三年以上枷号四十日、杖四十,完租后驱逐出境。”

“所以当时的规定是,当年地租未缴,先责打佃户,限期缴清。”

“欠二至三年:戴枷示众一个月,杖三十,追租给主。”

“欠三年以上:戴枷示众四十日,杖四十,缴清后驱逐出境,不准再租种。”

“嘉庆四年,江西核心规定:佃户欠租,地方官差拿佃户到案,限十日追清。若佃户‘刁抗’,则取田驱逐,并‘将佃户枷号比追,完日再行释放’。”

“所以嘉庆朝‘枷号比追’,是无期限绑定欠租。什么时候交清租子,什么时候才摘枷锁,相当于把体罚和追租绑死了。”

“咱们不是看到了清朝好多老照片都有戴枷的人吗?当时不少欠租的佃户,结局就是这样。”

“所以遇上了灾荒年又能怎么样?不管你有什么为难的事情,反正咱们有一条‘奸顽佃户’例,官员和地主因为这条法律,爽得很。”

带清时空下,一群百姓听到未来的带清皇帝会让他们活得更惨,眼神里的怒火更盛,士气反而越发高涨。

无论如何,这一次都不能输,哪怕前赴后继,也得拼上一拼。

不过对于康熙来说,他倒是觉得这个法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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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5章 雍正:奸顽佃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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